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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十三五”是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家将进一步进行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高校如何肩负起历史所赋予的责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高校作为科学技术创新的源头、高新技术的重要创造者和拥有者,应充分发挥高校自身在人才、学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促进科技成果以多种形式向社会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教育、科技、经济结合,解决高校科技成果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高等教育法》第31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这里的社会服务可以说有比较广阔的含义,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高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地方和行业转化转让科技成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是“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

  高等学校特别是研究力量比较强的大学,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学校的领导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要加强领导,改变一些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自生自灭、放任自流”的状况;继续做好高校技术转让和扩散工作。我们确实要把核心科技成果的转让和扩散工作抓好,积极推动社会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国家技术创新的主体,为我们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做出贡献。(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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