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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论文评价科研人员水平为什么改不掉?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这些年对科技评价进行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可谓一浪高过一浪,各层次各类型的调研不断,报刊文章和论文很多,政府部门的文件意见也发了不少,但实际进展并不明显。以论文评价科研水平的方法改不掉的原因可能很多,归结起来可能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职称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我们的职称与待遇挂钩体系单一,或者说只有评上教授级才能使其待遇得到保证。社会上经常质问,外科医生只要手术做好了,能治病,为什么必须发表论文?因为单一的职称与待遇挂钩体系,外科医生要评上职称,才能长待遇,制度上没有为外科医生、农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设计出其他合理增长待遇的渠道,他们也只能按要求拼论文。

  第二,在文化上我们往往追求显性的公平,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公平。显性公平就是要有可靠的数量指标比较,论文数量或被引用数量,期刊影响因子等数据容易计量,容易比较,说你比谁差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地用数量压住你。如果不能用定量的数据来比较,用定性估计说谁的水平高,职称判评给谁,也许评审人是出于公心,但难免有人就有认为你有猫腻,轻者说你有偏好不公平,重者可能把你告到纪检部门说你腐败。

  第三,现行的以论文数量或引用量评价科研人员水平的方法已经形成了明显的受益团体,对于从事生物等基础研究领域的人,对于善写和易写论文的研究人员明显有利,期刊出版界明显是受益者。如果改掉现行的评价方法,目前还看不到没有明显的受益方,当然,分类评价更公平,对国家科技发展有利。当一项改革有明确的反对派,而没有明显的支持派,反对派往往是以不公平和可能产生腐败为理由,这种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

  第四,各个层次的科技管理部门,为正义事业勇于担当的领导少。口头上或认识上,不少领导都看到了以论文数量或引用量评价科研人员水平的方法产生的弊端,但批评别人容易,好像科技评价改革与自己无关,缺乏担当精神。有些评价方法的改革,其实就是部门或单位领导下决心即可,关键是有些人瞻前顾后,犹豫不决。譬如:很多大学校长都认识到了以论文相关数量来评价教师水平对学科和学校发展带来的危害,但校长有权却很难下决心改变这种数量评价方法。很现实的问题,如,某个学校想取消对发表SCI收录论文的奖励,但我们学校改了,其他学校不改,我们排名下滑怎么办,校长能想学校交代吗?

  应尽量减少发表论文的功利化导向,建议所有科研单位统一取消对发表SCI收录论文的奖励。在自然状态下,发表论文多表示科研实力强,但是,如果不自然地用过度严格的考核指标或奖励的办法来增加论文数量,虽然论文数量多了,但实力未必更强了,也会导致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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