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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少年朗诵大赛遴选指标
大赛组委会专家评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参赛人员打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初赛、复赛采取过或不过制评分
1.口齿清晰,声音洪亮,符合普通话语言规范标准;
2.语言流畅抑扬顿挫、轻重缓急适宜;
3.对作品的理解准确,感受具体;
4.感情真挚,具有语言表现力与感染力;
5.仪表仪态大方得体,富有舞台表现力;
6.朗诵作品题材不限,主题基调恰当,内容积极向上;
7.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乐曲或以其它有创意形式朗诵;
8.脱稿朗诵。
二、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采取百分制评分
1.口齿清晰,声音洪亮,符合普通话语言规范标准;
2.语言流畅抑扬顿挫、轻重缓急适宜;
3.对作品的理解准确,感受具体;
4.感情真挚,具有语言表现力与感染力;
5.仪表仪态大方得体,富有舞台表现力;
6.朗诵作品题材不限,主题基调恰当,内容积极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