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大力拓展互联网与教育教学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按照国家和省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及《楚雄州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楚教通〔2014〕98号)、《楚雄州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世界眼光、国家标准、本土优势的要求,以优质教育资源和互联网学习环境建设为基础,以学习方式、教育模式创新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队伍建设为保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改革、构建学习型社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让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的孩子们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二)基本原则
面向未来,育人为本。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树立“互联网+教育”思维,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创新人才为根本,努力为每一名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终身学习的信息化环境和服务,实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
统筹规划,分类推进。以州为主统筹标准建设,以县市为主强化推广应用,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不同特点和各县市教育改革发展水平,坚持分级管理、分类指导,鼓励形成特色。
应用驱动,共建共享。以教师和学习者的现实需要为导向,创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集成模式,建立普惠适用、开放共享的教育资源体系。
深度融合,引领创新。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教育”思维引领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的改革创新。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以“互联网+教育”思维推动全州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加快转变教育改革和发展理念,实现教学模式、学习方式变革,建设成为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区。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基本实现学科知识点本土资源全覆盖,建成涵盖全州中小学教育的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基本形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互联网+教育”结构体系。
二、重点工作
立足于全州已经建成的“三通两平台”,建设完善“互联网+教育”的支撑环境,以“互联网+教育”形式支撑教学模式变革,以“互联网+教育”思维促进教育管理现代化。
(一)全面完成“三通两平台三全”建设任务
按照《楚雄州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的要求,2016年3月前,全州中小学校全面完成“三通两平台三全”(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培训、中小学学校信息技术课程全开设)建设,2016年6月前确保通过州级验收。实现高中不低于100M带宽接入、初中和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小学不低于50M带宽接入、农村小学不低于10M带宽接入;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与计算机的比分别达20:1、10:1、7:1;中小学多媒体班套比达1:1。(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局、州属中小学、各县市教育局)
(二)逐步完善“楚雄教育云平台”建设
在州教育局统一建设州级数据中心支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充分利用“云技术”、虚拟化技术,为全州各中小学提供“云计算”服务。2016年6月前,各县市、州属学校全面完成“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提供个性化、实名制的网络空间服务。小学三年级以上学段的学生(含职业学校)100%的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全州教师(含职业学校)100%的建立网络教研空间、100%的中小学校班级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并有内容展示。(责任单位:楚雄州电化教育馆、楚雄州教育科研所、州属中小学、各县市教育局)
(三)强力推行教育信息化应用全员培训
根据《楚雄州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实施意见》的规定:“因培训侧重点、着力点不同,全州基础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州、县市教育局全体管理人员已参加过Inter培训、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通过考试的教师,必须参加州、县市、校三级培训。已参加州级培训的学校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本县市级的培训及校本培训、考核。”州、县市、学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每学年都必须开展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州级以理念更新为主开展引导性培训(每年集中培训7个学时以上)、县市以实用操作为主开展技能培训(每年集中培训14个学时以上)、学校以应用模块为主开展校本培训(每年集中培训21个学时以上),教师个人平时参加在线培训,加快推进全州教育信息化“重建设”向“善应用”融合转型。2016年3月前,完成州、县市、学校首轮全员培训,重点培训“三通两平台”的硬件设备操作使用、“楚雄教育云平台”功能模块应用,确保人人会用;2017年重点培训教育信息化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的应用能力,实现信息技术有效辅助教学。2018年重点培训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的应用能力,推进应用能力创新发展,形成典型经验。(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局师训科、州属各学校、各县市教育局)
(四)加快构建“互联网+基础教育”教学教研模式
以“互联网+”思维引领基础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推动信息技术与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
——“互联网+教研”。运用多媒体教室、互动录播教室等硬件设备,用好用活“楚雄教育云平台——视频互动教学及网络研修系统”的资源体系,建设智能化的网上教研环境,充分发挥州、县市教育科研人员应用互联网技术助推教研手段变革主体作用,以年度为单位完成“互联网+学科”教研专题的研究、应用,工作成效与所任学科备考质量等评价内容挂钩考核。(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科研所、州属中小学、各县市教育局)
——“互联网+课程”。按照“普惠性资源师生试用评价后招标采购,特色化资源师生自主选择有偿使用,本地原创资源通过评选活动遴选汇聚”的思路创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集成模式。用好用活“楚雄教育云平台——教师备授课系统”,真正把信息技术融合进课程标准、备课、授课等教学环节。鼓励学校、师生自主选择购买特色化资源。建设全州基础教育资源库,结合中小学学科知识体系,州教育科所牵头征集微课形式的知识点资源、探究性资源、专题资源、精品课例,有效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疑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到2018年,实现小学、初中、高中骨干学科知识点本土资源全覆盖。(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科研所、州属中小学、各县市教育局)
——“互联网+教学”。通过同步课堂、名师讲堂、名校网络课堂等多种方式,将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到每一个班级,并结合实际在教学过程中普遍使用。到2018年,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师达到100%。乡镇中心学校向所辖的校点开设信息技术、美术、音乐、英语等专业教师紧缺的课程,同步课堂、专递课堂达到60%以上,确保全州中小学校点按照国家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到2018年,全州中小学无线网络覆盖的学校比例达到60%以上,鼓励学生利用互联网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提高学习兴趣、质量和效率,加快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科研所、楚雄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州属中小学、各县市教育局)
——“互联网+学习”。鼓励推行能够在多种终端中运行的教育资源和软件工具,开发适合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学习的精品课例、数字化虚拟仿真资源。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翻转课堂”、“慕课”试点,推进学生自主探究学习。以“楚雄州高考专家指导组”、“楚雄州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等为载体,利用互联网提供个性化学习环境。开设“在线课堂”,支持教师、学生随时随地与名师交流。(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科研所、州属中小学、各县市教育局)
(五)加快构建“互联网+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模式
以“互联网+”思维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以互联网技术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教材与技术的深度融合。
——建设完善“互联网+职业教育”的支撑环境。按照“州事州办、县事县办”的原则,以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产教融合等项目建设为支撑,提升教育信息化硬件条件,到2017年底,州属职业学校和县市职中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多媒体设备班班通的目标。(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局、州属职业学校、各县市教育局)
——建设完善“互联网+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州级统筹协调普惠适用、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精品资源。以职业学校为单位,加强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数字化仿真实训示范教室,增强实践教学能力,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局职成教科、州属职业学校、各县市教育局)
——建设完善“互联网+职业教育”的管理平台。建立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有效对接的开放性职业教育网络。开发职业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数字化信息资源,努力实现互联互通、数字化管理和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过程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局职成教科、州属职业学校、各县市教育局)
(六)不断提升“互联网+教育”的管理水平
——强化大数据应用,建立健全现代教育评估机制。规范数据采集与管理流程,逐步建立全州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努力实现与国家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全省基础数据库对接,提升教育管理效率与决策水平。整合、共享初中学业水平测试、高考模拟测试等数据资源,提供有效的教育评价和质量监测,有选择地向教育行政、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提供,用于改进教学和学习。
——按照“一生一号”的学籍管理标准,建立覆盖全体学生的电子档案系统,做好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估,并根据需要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建立完善电子校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加强教学、科研、学生事务、财务、后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学校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支撑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责任单位:楚雄州教育局、州属各学校、各县市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教育局全面负责规划部署、统筹指导全州“互联网+教育”的建设、应用工作,成立全州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咨询、指导。根据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教育信息化建设目标责任状,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州教育局相关科室参与督导。县市教育局是“互联网+教育”的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是“互联网+教育”的实施主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州级制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教师的教育信息化培训、考核、应用能力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由州教育局考核县市教育局,县市教育局考核所辖学校,学校考核教师。州电化教育馆、县市电化教育室负责“互联网+教育”的技术保障,建立“互联网+教育”安全运行保障机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州教育科研所、县市教研室负责“互联网+教育”的应用融合,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推动每位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效融合。州教育局基础科、县市教育局教育股负责基础教育领域“互联网+教育”应用的督促、检查工作。州县师训部门负责把“互联网+教育”师训工作纳入师训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培训课时和质量。州教育局职成教科、县市教育局职成教股负责职业教育领域“互联网+教育”应用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
州教育局将“互联网+教育”建设及应用成果纳入州政府对县市政府、州教育局对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教育”工作绩效的专项督导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楚雄州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实施意见》规定:“各县市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根据督导、评估、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从2016年起,每年评选、认定一批“楚雄州教育信息化融合运用示范学校”和20名“楚雄州教育信息化融合运用教学名师”,由州教育局发文表彰。县市教育局参照州级确定评选、认定、表彰。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计入课时量,对教育信息化应用贡献的教师优先倾斜职务晋升、评聘。依法保护教师的知识产权,建立优质教育资源遴选补偿机制,在全州共享的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奖励的方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附件2 楚雄州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适用于2016年度州级考核评估县市教育局)
考评 对象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评标准 | 考评方法 | 考评部门 | 考评时段 | 得分 |
县市教育 局 | 全员培训(10分) | 2016年3月前完成州县市教育局管理人员、教研人员、教师的全员培训。①县市教育局县市级培训,有培训实施方案。②按州级制定的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达标标准组织教师进行二级全员培训及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14学时。③学校在县市级培训的基础上按模块化的方式制定学校年度校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少于21学时。 | ①县市级培训5分。②学校二级全员培训3分。③学校年度校本培训2分。 | 随机抽查 |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 2016年6月 | |
空间建设 (10分) | 小学三年级以上学段于2016年6月前在楚雄州教育云平台完成教师、学生空间建设。①100%教师的实名网络注册教研空间,有内容展示。②100%的班级建有空间,有内容展示。③100%的学生实名注册学习空间,有内容展示。 | 注册及使用率达建设目标100%的得10分,≥80%的得5分,≤80%≥60%得3分,≤60%得不得分。 | 平台监测 |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 2016年6月 | ||
平台运用 (20分) | ①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三通两平台”的硬件设备使用、“楚雄教育云平台”的各种功能。(10分)②专任教师能将“楚雄教育云平台”中的各类优质教学资源运用到课堂教学中,不少于总课时数的30%。(10分) | ①随机抽查管理人员及专任教师,熟练操作合格率达100%的得10分,≥80%的得6分,≤80%≥60%得4分,≤60%得不得分;其中管理人员不会使用的,该项计0分。②根据楚雄教育云平台的平均访问量与所辖中小学教师数占比排名。访问量在全州1-5名的得10分,6-8名的得6分,9-10名的不得分。 | 随机抽查 平台监测 |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 2016年10月 | ||
成果展示(60分) | ①州、县市教研员及学校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不含小学办学点)每人每学期有1节高质量的信息化与教学深度融合的示范课,并在楚雄教育云平台上发布、共享。(20分②州属学校及每个县市高中、县城初中、县城小学建成应用示范学校;乡镇初中、中心完小、小学校点有10%以上的应用示范学校,每个示范校至少有1名种子教师。每个县市每年新增“楚雄州教育信息化融合运用示范学校”不少于总学校数的10%。(20分)③各学校(小学办学点纳入乡镇中心学校统计考核)每学年每个科目各有1节县市级示范课视频资料、各有1个知识点的微课视频在楚雄教育云平台上发布、共享。(20分) | ①—③项每项合格率达100%的得20分,≥80%的得10分,≤80%≥60%得5分,≤60%得不得分。 | 资料报备 平台展示 |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局教育科研所 | 2016年12月 | ||
考评说明 | 考评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秀的单位由州教育局发文通报表扬;考核为不合格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州教育局写出书面说明,取消单位年度内在教育系统评定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的资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教育系统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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