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设“互联网+”培训机构可获最高100万奖励
时间:2015-08-24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作者:欧阳进权
为鼓励高校加强互联网经济相关专门教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推行教产研结合培养模式,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福建省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高等学校单独设立的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或由高等学校牵头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建立的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经遴选认定为“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0万~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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