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增至20所
时间:2018-04-11
来源:江苏教育报 作者:李大林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试点高校由2017年的11所增至20所,录取方式也有所变化。
综合评价录取主要面向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去年,江苏共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11所省属高校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今年新增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和昆山杜克大学。
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多种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只能选择1所高校填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上述两类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录取资格。被南大等8所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专业由高校确定),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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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录取 试点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