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取消九项证明
时间:2019-08-13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佘峥
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福建省教育厅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近日取消九项证明。
此次取消的九项证明,主要涉及申请教师资格时要提交的证明,包括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同时,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的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改为《个人承诺书》。取消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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