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时间:2013-04-24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
(九)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7.推进全国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
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要求各地加强统筹,成立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教育信息化工作分管负责人和责任处室,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本地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工作。
18.完善教育信息化运行机制
明确教育信息化支持服务体系的构建思路和运作模式,整合发挥各地电教馆、教育电视台、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等相关机构作用。组建教育部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南》,对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给予分类指导,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组建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委员会,完善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标准技术委员会,落实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审查机制,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设立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机构,组织开展信息社会条件下教育教学新模式、教育信息化绩效评价等教育信息化领域重大战略问题专项研究。
建立教育信息化督导机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制订《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暂行办法》,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范畴。制订《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方案》,重点督查各地2012—2013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编制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计划指导框架,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统筹指导。
建设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监测统计系统,及时掌握全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发布年度进展报告。
19.健全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政策环境
商财政部门,落实财政教育信息化专项投入。
出台吸引社会各方资金投入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的政策措施,推动地方探索允许学校使用公用经费购买信息化服务等相关政策,初步形成有利于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的政策环境。
20.加大教育信息化工作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重大部署、重要政策和进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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