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截至2015年4月底建设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5年5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非对接省份应用培训开展情况
1.各省份反馈,区县级培训已全部完成。
2.除天津、宁夏、云南、湖北、河南外,各省份均已完成学校级培训。
二、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转学完成情况
截至5月10日,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兵团、安徽、西藏、重庆、海南。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山东、安徽、江苏、兵团、上海。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5月10日,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黑龙江、江西、兵团的个别项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截至5月10日,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3。各省在4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158293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计60054名。
4.清理超期未完成业务情况
按照既定安排,教育部已于2015年5月15日18时清理了559条在2014年12月1日前发起申请但未核办完成的跨省转学业务。
三、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截至5月10日,全国共有待处理问题学籍2201520例(不包括省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问题学籍),相对上期通报3146292例减少30.03%。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501909例,身份证号不存在394875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1304736例,上述三项相对上期通报分别减少26.28%、27.57%、32.05%。待处理问题学籍数相对上期通报减少比例排在前五位的是重庆(60.85%)、吉林(59.83%)、青海(50.96%)、福建(49.90%)、新疆(48.19%),排在后五位的是浙江、宁夏、广东、天津、江西。海南问题学籍数据异常,上海、山东问题学籍数据对接存在问题。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四、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展情况
1.已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培训工作的省份19个: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2.《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信息确认表》)拍照上传率排在前10位的省份及上传率为:重庆市(82.28%)、宁夏(67.63%)、福建(64.33%)、辽宁(58.60%)、江西(27.88%)、内蒙古(27.85%)、山西(27.29%)、新疆(24.55%)、黑龙江(24.52%)、甘肃(23.88%)。
五、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1.陕西转用全国学籍系统进展。陕西省即将开展全国学籍系统培训,将在6月中旬停用自建系统。
2.自建系统对接验收检查。各对接省份正在对远程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
六、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开展等级保护相关工作的省份10个,分别是北京、河北、山西、上海、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海南、新疆。
(1)已完成定级、备案和测评的省份4个:北京、福建、湖北、海南。
(2)完成了定级,没有完成测评的省份6个:山西、河北、上海、湖南、广东、新疆。
2.制定了等级保护工作计划的省份6个:天津、浙江、重庆、四川、甘肃、西藏。
3.尚未开始等级保护定级的省份16个: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兵团。
七、工作要求
1.按时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份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对于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业务,要核实责任单位并督促其处理。对于积压至今一直未办结且无需继续办理的业务,可上报教育部进行清理。按照超过半年未办理完成的业务将被清理的原则,2015年1月1日前发起申请但仍未完成的跨省转学业务,教育部将于2015年6月15日18时进行清理。请各省督促抓紧完成仍需办理的业务,需要教育部协调或技术协助处理的,可沟通协商。
2.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份2015年4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请各省份做好省内学籍注册工作,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
3.及时处理问题学籍。问题学籍总数在持续减少,但总量仍然不小。各地要继续加大问题学籍处理力度,跟踪辖区内问题学籍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学籍在6月底得到及时处理。对身份证号重复的问题学籍佐证材料要严格把关,如发现有学校或学籍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的,教育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通报。上海、山东要抓紧处理问题学籍数据对接问题,海南要查明问题学籍数据异常原因,尽快解决。
4.加快推进数据质量核查各项工作。各省份要抓好培训,确保培训到县入校。要做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尤其是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答疑解惑。要掌握各地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教育部反馈有关情况。《确认表》拍照上传率较低的省份需加快工作进度。各对接省份要按照《确认表》在自建系统内进一步核实学生信息。
附件: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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